十神
摘要
十神是八字中十種關係的名稱,包括正印、正官、食神等。它們以出生日的天干為參照,描述其他天干怎樣與它同類、生扶它、剋制它,或由它生出、受它剋制。傳統命理借這些關係討論養育、才藝、財物、職分與同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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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主:十神以誰為參照
八字用天干、地支記錄出生的年、月、日、時,每一組稱為一柱。四柱各有兩個字,共八個字。記錄出生日的那一組叫日柱,其中的天干叫日主,在命理中用來代表命盤主人。
例如日柱是甲子,甲是天干,子是地支,日主就是甲。判斷其他位置的十神,都要把那個位置的天干與甲比較。於是,命理中的“生我”“克我”,“我”便是這個作為參照的甲。
天干的五行與陰陽
比較兩個天干,要用到它們各自的五行和陰陽屬性。天干共有甲、乙、丙、丁、戊、己、庚、辛、壬、癸十個。它們兩兩同屬一種五行,每一對又分陰陽:
| 五行 | 陽干 | 陰干 |
|---|---|---|
| 木 | 甲 | 乙 |
| 火 | 丙 | 丁 |
| 土 | 戊 | 己 |
| 金 | 庚 | 辛 |
| 水 | 壬 | 癸 |
因此,“甲木”指屬木的甲,“癸水”指屬水的癸。比較甲與癸時,要同時保留兩項資訊:一個是木、一個是水;一個屬陽、一個屬陰。五行用來判斷它們怎樣生克,陰陽用來細分關係。
十神的五類生克關係
五行之間,“生”表示生養、支援,“克”表示約束、制約。水生木,是水對木的生養;金克木,則是金對木的約束。五行的完整順序是:
- 相生:木 → 火 → 土 → 金 → 水 → 木。
- 相剋:木 → 土 → 水 → 火 → 金 → 木。
以甲木為日主,其他五行與它恰好有五種關係。相生、相剋都要分清方向,木生火與水生木,對甲的意義並不相同:
| 關係 | 指的是什麼 | 以甲木為日主 |
|---|---|---|
| 同我 | 與日主屬於同一種五行 | 其他木與甲同類 |
| 我生 | 由日主生出的五行 | 木生火,火屬於我生 |
| 我克 | 受日主剋制的五行 | 木克土,土屬於我克 |
| 克我 | 能剋制日主的五行 | 金克木,金屬於克我 |
| 生我 | 能生養日主的五行 | 水生木,水屬於生我 |
五類關係怎樣分出十個名稱
壬、癸都屬水,對甲木都屬於“生我”。但甲與壬同屬陽,甲與癸卻是陽與陰:生我且同陰陽的壬,稱為偏印;生我且異陰陽的癸,稱為正印。
其餘四類也這樣區分。五類關係各有同陰陽、異陰陽兩種情況,合起來就是十神。1、2 這些成對的名稱還有常用合稱:
| 與日主的關係 | 陰陽相同 | 陰陽相異 | 合稱 |
|---|---|---|---|
| 同我 | 比肩 | 劫財 | 比劫 |
| 我生 | 食神 | 傷官 | 食傷 |
| 我克 | 偏財 | 正財 | 財星 |
| 克我 | 七殺 | 正官 | 官殺 |
| 生我 | 偏印 | 正印 | 印星 |
十神名稱中的傳統含義
這些名稱又借用了人事中的比喻,使抽象的生克關係與養育、表達、財物等經驗相聯繫。《三命通會》解釋印、食、官、財之名時,就分別從父母養子、子女反哺、受人管束與財物取用展開。1
- 印星生我,取生養與教養之象。 如正印生扶日主,便以母親養育子女、親長提供庇護作比擬;印信又有授予與憑據的含義。
- 食傷由我生,取生發與表達之象。 日主之氣向外發揮,如人將所學用於文章、技藝。食神的“食”還與得到供養、食祿相聯繫。
- 財星受我克,取支配與取用之象。 財物可供人使用,取得和管理它又需要力量,因此傳統論財既談財物,也談能否承受。
- 官殺克我,取約束與職分之象。 正官借官職與職責說明約束,七殺則更常用於討論制約之勢及其處理。
- 比劫與我同類,取同輩與協力之象。 同類可以相助,也可能共同爭用財物,因而還會涉及分配與競爭。1、2
這些是傳統取象的來由。一項學習活動就可能同時包含受教與表達,分別可以借印與食傷來理解;名稱本身仍由天干關係確定,並不按人的職業、愛好或收入來源來分配。
用日主和另一個天干查十神
查表需要兩個天干:日主,以及想判斷的那個天干。以乙日主見癸為例:
- 乙屬木,癸屬水;水生木,癸屬於“生我”。
- 乙屬陰,癸也屬陰,兩者陰陽相同。
- 在“生我”一行中,同陰陽對應偏印,所以癸是乙的偏印。
同一個癸,對陽木甲是正印,對陰木乙卻是偏印。換了日主,陰陽比較的結果隨之改變;查命盤中其他位置時,則始終保持同一個日主作為參照。1、2
下表的行是日主,列是待查天干。選擇兩個天干,可以檢視對應名稱以及五行、陰陽的判斷理由。
行是日主,列是待查天干。對角線為另一個同干與日主的關係,均為比肩。
| 日主天干 ↓ / 待查天干 → | 甲 | 乙 | 丙 | 丁 | 戊 | 己 | 庚 | 辛 | 壬 | 癸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甲 | 比肩 | 劫財 | 食神 | 傷官 | 偏財 | 正財 | 七殺 | 正官 | 偏印 | 正印 |
| 乙 | 劫財 | 比肩 | 傷官 | 食神 | 正財 | 偏財 | 正官 | 七殺 | 正印 | 偏印 |
| 丙 | 偏印 | 正印 | 比肩 | 劫財 | 食神 | 傷官 | 偏財 | 正財 | 七殺 | 正官 |
| 丁 | 正印 | 偏印 | 劫財 | 比肩 | 傷官 | 食神 | 正財 | 偏財 | 正官 | 七殺 |
| 戊 | 七殺 | 正官 | 偏印 | 正印 | 比肩 | 劫財 | 食神 | 傷官 | 偏財 | 正財 |
| 己 | 正官 | 七殺 | 正印 | 偏印 | 劫財 | 比肩 | 傷官 | 食神 | 正財 | 偏財 |
| 庚 | 偏財 | 正財 | 七殺 | 正官 | 偏印 | 正印 | 比肩 | 劫財 | 食神 | 傷官 |
| 辛 | 正財 | 偏財 | 正官 | 七殺 | 正印 | 偏印 | 劫財 | 比肩 | 傷官 | 食神 |
| 壬 | 食神 | 傷官 | 偏財 | 正財 | 七殺 | 正官 | 偏印 | 正印 | 比肩 | 劫財 |
| 癸 | 傷官 | 食神 | 正財 | 偏財 | 正官 | 七殺 | 正印 | 偏印 | 劫財 | 比肩 |
表格的對角線都是比肩。例如甲日主遇另一個甲,兩者同屬陽木,所以是比肩。命盤在日柱天干的位置寫“日主”,是在標明參照者;“日主”並不是第十一種十神。
地支中的藏干怎樣查十神
四柱還有子、丑、寅、卯等地支,它們不在十干查表的行列中。傳統命理將每個地支所含的天干稱為藏干;判斷地支裡的十神,就是把這些藏干分別與日主比較。
例如日主為甲,另一個位置的地支為丑。丑中藏己、癸、辛,三者各有自己的關係:
| 藏干 | 與甲的關係 | 十神 |
|---|---|---|
| 己 · 陰土 | 甲木克己土,陰陽相異 | 正財 |
| 癸 · 陰水 | 癸水生甲木,陰陽相異 | 正印 |
| 辛 · 陰金 | 辛金克甲木,陰陽相異 | 正官 |
因此,丑下面可以同時列出正財、正印、正官。《三命通會》論雜氣時,也分別考察這些藏干對日主為財、為官還是為印。1
有的命盤將天干的十神列為主星、藏干的十神列為副星,區分的是所在位置。位置之外,各個天干還會受到季節與周圍生克的影響,所以副星並不因此一律比主星弱。
十神的數量、力量與作用
“有兩個正印”只說明這種關係出現兩次。它們能提供多少生扶,還要看力量。傳統命理用旺衰描述這種強弱,主要考察時令、地支中的依託,以及其他五行的生養和剋制。
仍以甲日主的癸水正印為例:水在冬季得到時令支援;地支子、丑、辰中藏有癸,可以給癸水以依託,這稱為有根;周圍的金可以生水,土則會克水。它們共同影響癸水的力量,不能只靠出現次數或一個季節下結論。8
力量也要和用途一起看。甲木缺少扶助時,癸水生甲可以補足;木與水原本已強,繼續增水就未必是所需。某種作用是否適合這組配合,是傳統所說的喜忌。它需要考察已有條件,不是給十個名稱各貼一個固定的吉凶標籤。3、4
幾個十神在同一命盤中的配合
每個天干都以日主取得十神名稱,但天干之間仍會相生、相剋。例如對甲日主,丙火是食神,戊土是偏財;丙火除了由甲木所生,還能繼續生戊土:
| 五行中的相生 | 用十神名稱表達 |
|---|---|
| 甲木生丙火 | 日主生食神 |
| 丙火生戊土 | 食神生偏財 |
這條木生火、火生土的關係,稱為食神生財。食神、偏財分別說明丙和戊與甲的關係,“生財”則說明丙與戊之間又有相生。1
相剋也一樣。若再有庚金,庚能克甲,且與甲同屬陽,所以是七殺;丙火能克庚金,便構成食神制殺。丙對戊是生,對庚是克,同一個食神可以參與不同的配合。
生扶與剋制各在什麼條件下有用
七殺庚金較強、甲木需要減輕剋制時,丙火制庚可以發揮作用。若甲木很強、庚金很弱,正需要金來約束木,再用強火克金就可能制過頭。“制殺”說明相剋方向,輕重是否合適還要繼續判斷。2、3
生扶過多也會帶來不同的問題。甲木本弱、又依靠癸水正印支援時,土財克水可能損傷這份支援;如果水木已經強旺,適量土財抑制過多的水,作用便不同。《子平真詮》論印綬時,將這兩組條件分開討論。4
十神名稱與格局名稱的區別
“正印”說明一個天干與日主的關係,“正印格”則是分析整組八字時使用的格局名稱。按《子平真詮》從月令取格的思路,先看出生月份的地支,再由其中的天干關係組織全局分析;這個月份地支及其代表的時令,稱為月令。5
例如甲日主生於子月,子中藏癸,癸是甲的正印,因此可以從印格開始分析。若只是在其他天干位置出現一個癸,能確定的是那裡有正印,尚不能僅憑這一個字定為正印格。
格局還要討論其他干支怎樣配合。印格可以借財來抑制過多的印,也可以借食傷使日主有所生發。因此,“有印”“需要印來扶助”“從印格展開分析”說的是不同問題。4、5
十神在傳統六親論述中的用法
養育、同輩等比喻還被用來說明家庭關係。命理將父母、兄弟、配偶、子女等親屬歸入“六親”論述,把某個十神比擬為某類親屬,稱為六親取象。
《子平真詮》以正印配母、偏財配父;例如對甲日主,以癸正印取母親之象,以戊偏財取父親之象。《千里命稿》的六親篇則採用另一種配法,將父母都歸在印星。6、7
兩種配法不會改變癸對甲是正印、戊對甲是偏財,卻會改變解釋父親時選用的線索。六親對應因此需要連同所屬文獻理解,不能由十神的查表規則直接推出唯一的親屬表。
常見問答
- 十神需要在命盤裡湊齊嗎?
- 十神是十種可能的關係,不是十個必須到場的成員。四柱天干只有四個位置,地支所藏的干也可能重複;某一命盤可以出現幾個相同的十神,也可以沒有某些十神。缺少一個名稱,不等於缺少對應的一種能力或一位親屬。
- 為什麼有的古書講“六神”?
- 《千里命稿》在六神篇開頭解釋,它討論六格時將正偏財合論、正偏印合論,並將比肩、劫財另作處理,因而列為正官、七殺、食神、傷官、財、印六類。這是論述分組不同,並未少算四種天干關係。
- 大運、流年的十神如何查?
- 大運、流年帶來的干支,仍與本命日主比較。例如同一個癸年,對甲日主是正印,對乙日主是偏印;日主不會隨著所看的年份改變。
參考來源
- 萬民英《三命通會》(四庫全書本)卷五:論古人立印食官財名義、論雜氣、食神、論倒食。
- 韋千里《千里命稿》:六神篇。
- 《子平真詮》及徐樂吾評註:論陰陽生克。
- 《子平真詮》及徐樂吾評註:論印綬。
- 《子平真詮》及徐樂吾評註:論用神。
- 《子平真詮》及徐樂吾評註:論宮分用神配六親。
- 韋千里《千里命稿》:六親篇。
- 《子平真詮》及徐樂吾評註:論十干得時不旺失時不弱。